聽親戚大嬸說想要搬出去自己住,後來又聽伯母也說兒媳搬出去之後感覺鬆了一口氣,最近聽到的幾個老人家的說法竟然都是想自由,不禁想問他們當初一心一意鐵了心甚至吵鬧著要跟兒媳住一起的心願是為了什麼而改變的呢?

 

伯母的兒子住在家裡的時候,伯母得要照料兒子的飲食起居,煮飯洗衣有時甚至連餐點都要送進房去給少爺吃?!可是水電瓦斯費用兒子常常都說拿不出來,兒子結婚之後,不敢勞煩媳婦幫忙煮飯打掃,因為其實多個人在廚房伯母也覺得不自在,有時候你想隨便吃吃也得顧及兒媳,兒媳有時在房裡吵得大聲妳聽著也覺得鬧心可是卻也不能說些什麼,後來,媳婦生了孩子回娘家住之後就不回來了,過了不久,便說在娘家旁邊租了房子住,兒子過去和老婆一家團圓,離開了父母的羽翼,這時候,大家都鬆了好大一口氣!

 

大嬸的小兒子結婚搬出去住的時候,大嬸非常傷心生氣,覺得被兒子背叛拋棄,於是大兒子後來結婚時,大嬸強硬的不許他們搬出去,就算婚後媳婦受不了鬧要搬出去,大嬸還是堅持不許他們搬走,還說人家會說她不好相處也會說兒媳不孝,後來還是媳婦娘家的媽媽勸說,媳婦才勉為其難地繼續在這個家凹下去。

 

後來發現,媳婦娘家媽媽還真是有「遠見」,十多年過去之後,想喊投降的竟然是同住的婆婆?!媳婦娘家媽媽說住在這裡不用付房租、有人煮飯做家事帶小孩不用花錢、生活開支有婆婆幫忙付,最要緊的是,住在這裡這房子誰都搶不走,雖然生活品質和精神健康都不好,但是只要最後算算妳Z>B的話,以前的那些折磨就都不算什麼了………………

 

Z>B」就是利大於弊啦!婆媳同住,誰利大於弊呢?

 

大嬸的小嬸更是得到最後勝利例子中的佼佼者,她,讓我不相信人世間有報應這一說,也讓我深深體悟到人比鬼要可怕多了!這種女人,根本不怕鬼的!

 

大嬸的小嬸結婚住進來採取的態度就是這個「家」……喔!不!是這個「房子」裡任何事都不干我事,覺得跟所有人共用餐具很髒,所以規定每個人的碗都要寫上名字還要用公筷母匙,中午要帶的便當是婆婆或大嫂準備的,新房是大伯好心讓出來的主臥也是唯一有冷氣的房間,房子也是大伯買的,家事和煮飯是婆婆的工作,家裡叫了瓦斯送來,小嬸卻是要送瓦斯的人去跟大嫂要錢,生的幾個孩子有婆婆帶不用給保母費…………她,在這個家,只要過好她自己的生活,基本上,她很委屈的,她討厭這個家的所有人,所以她是用冷漠在凌遲這個家的每個人的。所以到後來她是最大贏家,大嫂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品質和折磨放棄這棟房子認賠投降搬了出去,小嬸的孩子長大之後,婆婆沒有利用價值,受不了小嬸的態度和忤逆只能選擇打包回鄉下老家居住,於是所有小嬸討厭的人都搬走了只剩下小嬸一家,而房子也在小嬸操弄無知親戚推波助瀾之下,利用大伯的不忍之心在臨終前將房子過戶給了他們……………

 

這些例子顛覆了一般人的刻板印象,婆婆沒有想清楚吧?和媳婦同住,對誰來說是Z>B 還在未定之天吧?那為什麼就硬要跟媳婦一起住,尤其還是妳不甚中意的媳婦呢?

 

對於大嬸現在的痛苦和糾結我也不曉得該說什麼?當初硬是不讓兒媳搬出去,所以媳婦很怨恨,家裡的事媳婦當然是連碰都不願意碰,有回晚餐時間媳婦的朋友來找媳婦,婆婆只是說家裡有人煮飯很好,就這樣媳婦聽了就不高興。大嬸常常和媳婦在生活和觀念上有些衝突,大小吵嘴和冷戰時有所聞,媳婦是那種可以對人視而不見的人但大嬸則是憋不住一口氣的那種人,所以在這樣的角力之下,大嬸當然總是敗下陣來的那個人。

 

媳婦想要出去透一口氣可以找地方去,孩子老公放在家的時候就是婆婆該伺候的,婆婆想要透一口氣卻沒有地方去。婆婆包辦家裡的家事和煮飯活兒,就我自己是個家庭主婦來說我對這些工作也會有厭倦的時候,可我面對的對象是我愛的老公孩子,但是大嬸要伺候的是任何事都不上心的兒子、疼不入心又不可愛的媳婦以及心裡只有媽媽的孫子,妳有時也會問自己為誰辛苦為誰忙?想不做這些事情自己的存在價值便蕩然無存,做與不做都不願,所以到後來想搬出去得到自由的竟然是當初硬要兒媳同住的大嬸,真不知道該不該說是自作自受呢?真是情何以堪哪?

 

其實我個人很不贊成婆媳同住,尤其是傳統的婆婆會忍不住要干涉兒媳的家庭,像大嬸的例子,大嬸包辦了家裡的家事,這個家的其他人就沒有分擔家事的共識,婆婆取代了這個家女主人的位置,所以媳婦沒有做人家妻子的意識,婆婆也承擔了兒子不負責任的態度,所以兒子沒有為人父親和丈夫以及一家之主想法和態度,也就是說婆婆剝奪了媳婦和兒子身為人妻、人夫和承擔一個家的機會,孫子也搞不清楚爸爸和媽媽其實應該在哪個位置?婆婆以為這樣是幫了年輕人成家立業,可是,不愉快時常起爭執的家庭氣氛和錯亂的家人位置真的是愛的表現嗎?

 

我知道很多媽媽希望跟兒子一直生活在一起,可是妳有沒有想清楚這樣對孩子和他的家庭實際上是有幫助的嗎?而對妳自己本身以及生涯規劃來說又是好的嗎?聽說以前的有錢人為了不讓孩子出門去鬼混或者被綁架希望把他留在家的法子是讓孩子吸鴉片,讓他爛在家也不讓他出去有危險或者惹事生非,這樣的做法,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不管是對自己或者對孩子來說,讓孩子出去獨立知道扛起一個家有多辛苦,給他學習負責和承擔責任的機會,是為人母親的職責,更何況婆婆自己也該有自己的生活圈和生活自由,為什麼要把自己和他人的人生綁在一起讓大家都失去自由卻沒有人感到幸福?這樣會不會太傻了?

 

我看那種被逼同住對婆婆的付出無感的媳婦不忍苛責且深表同情,我知道在那種環境下生活會令人放棄做個好女人,因為妳必須要端那樣的態度才能平衡掉家庭生活的無奈,就算到後來妳的冷漠以及堅持贏得最後的「勝利」,可是那段時間人生的坑坑疤疤比空白還不如,我是覺得如果這麼不堪還是要毅然決然搬出去才是比較好的選擇。

 

所以說,婆媳同住到底是誰Z>B?妳可要想清楚了才好呀!



以下內文出自: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sister/post/1329599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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