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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愛自由 劈腿2小王不回頭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
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
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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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林姓男子的妻子小媛(化名)有流浪癖好,林男發現老婆喜歡離家出走,還劈腿2名小王,頓時綠光罩頂,氣得提告。法官判2名小王各賠林男10萬元。

據判決書,林男與小媛交往期間,每逢爭吵,小媛便常負氣離家出走,婚前小媛答應林男不再離家出走,2人於2016年結婚,孰料婚後不久,小媛又故態復萌,喜歡四處流連,時常與多位男性友人出遊,林男關心老婆交友狀況,小媛卻警告他勿干涉太多,並對林男冷漠以對,甚至多次夜不歸宿。某次林男無意間從小媛對話紀錄中,發現她與其他男人過從甚密,與A男及B男同時交往還發生性行為,心碎提告要求小媛與A男及B男賠償他各30萬元。

小媛則辯稱,和林男交往時雙方家人都反對二人結婚,婚後丈夫想創業又抗壓力低,強迫她放棄工作,限制接觸更多社交圈,導致林男無法獨自負荷經濟壓力,要求小媛離婚,小媛不接受,林男就自己搬出去。小媛說,她關心林男時,林男竟自認在「偷情」,慫恿她找小王,讓他得已順利離婚。小媛說,他和A、B都只是朋友,為了試探丈夫有沒有偷看他手機,才故意以LINE談論電愛話題,果然釣到丈夫。

儘管A男及B男都堅稱和小媛只是朋友,法官勘驗LINE對話內容,A男傳訊小媛「親愛的妳月經來了嗎」、「要懷我的小孩了」、「妳有看到我射出來喔!」,小媛回應「我第一次奮不顧身找男人上床」。至於B男則稱呼小媛「無緣的」,傳訊給她「妳好好的跟妳的男人在一起吧」,法官認為2男皆明知小媛已婚,仍與她有朋友以上的互動,已侵害林男配偶權,審酌判A男及B男各賠10萬元給林男。

(中時電子報)



來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40600000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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